罗马书的主题是神的福音,神的福音是要彰显神的义。因为神是公义的,所以祂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不虔诚是指人不信神,不把神当作神。不义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罪行。保罗在罗马书的一开始就先讲罪,是因为如果人不认识自己的罪,就不能明白和接受神的福音。19节到25节是讲到人的不虔,26节到32节是讲到人的不义。人的不虔包括:1)不相信这个世界是神创造的,2)就算知道有神,却不荣耀神,不感谢神,3)不敬拜造物的神,却敬拜受造之物为神。这不相信神是这个世界,包括人的创造者,就是夺取神的荣耀,就是人的罪。每一个人,都犯了不虔的罪,所有我们因着主耶稣拯救我们这些罪人而感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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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因信称义的人,会不会因为神的恩典比过犯大,他就可以继续活在罪里呢?答案是不可以,也不会。为什么不会继续活在罪里呢?因为他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我们信主耶稣时,就已经发生的事实。 一个信主耶稣的人,罪没有离开我们,可是我们对罪有反应的旧人已经死了,所以我们是应该不在继续活在罪里的人。可是为什么这不是我们的经历呢?这个属灵的事实如何成为我们的属灵的经历呢?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然后我们必须“相信”,接着我们必须“算”这个属灵的事实。当我们的属灵的眼睛被打开,我们愿意相信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是如此的大,罪就不能作我们的王,我们向罪就死了就成为我们的经历,我们就不会继续活在罪里。 我们不但是与主耶稣同死,也是与祂同活。不是以亚当的生命活,而是以基督复活的生命,向神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