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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许比律法优越,因为
- 神的应许 之约既已立定,就不能废弃(15 节)
- 神应许之约的中心乃是基督(16 节)
- 神应许之约是在颁佈 律法以先,故后约不能毁弃前约(17 节)
- 神赐给产业是凭应许,不是凭律法(18 节)
- 律法是为 过犯添上的,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19~20 节)
- 律法把众人圈在罪里,是为应许之约效力 (21~22 节)
应许比律法优越,因为
当人信主了,律法和基督徒的关系是什么呢?基督徒是信耶稣再加上守律法称义,还是单单信基督而称义?基督徒应该靠什么生活?是靠自己守律法呢?还是让我们里面的基督活出来?
人称义是因为信主耶稣,不是因为行律法,行律法不能叫人称义,因为没有人能够全守律法,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信了耶稣的人,需要行律法才能称义吗?答案是不需要,因为人信耶稣就能称义,不是信耶稣再加上守律法才能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