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该禁食吗?

旧约的禁食 在旧约的律法里,有一条律法是和禁食有关的,经记载在利未记16:39;23:27和民数记29:7。和合本翻译为刻苦己心,希伯来文是“阿娜”עָנָה (anah),意思是拒绝自己,所以和合本翻译的好。希伯来文的禁食是“推送”(צוֹם, tsom),“阿娜”和“推送”在诗篇35:13和以赛亚书58:3-6同时出现,表示刻苦己心主要是禁食,也有可能有包括其他的禁止。 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并要“刻苦己心”,也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利23:27 至于我,当他们有病的时候, 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 我所求的都归到自己的怀中。 诗篇35:13 旧约里与许多禁食的例子,禁食的原因通常是人正在经历非常的事情,没有心思吃喝,比如悲哀,悔改,祷告和亲近耶和华神。 摩西在耶和华第二次颁发十诫时禁食四十天: 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夜,也不吃饭也不喝水。耶和华将这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 出34:28 大卫王求耶和华医治他与别是巴所生的儿子时禁食: 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 神,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 撒下12:16 先知以利亚在被耶洗别追杀逃跑时禁食四十天: 他就起来吃了喝了,仗着这饮食的力,走了四十昼夜,到了 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王上19:8 先知但以理在看见南方王和北方王之前禁食二十一天 当那时,我—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美味我没有吃,酒肉没有入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但10:2-3 新约的禁食 到了新约,主耶稣基督出来公开事奉之前先禁食祷告四十天: 耶稣被圣灵充满,从约旦河回来,圣灵将他引到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那些日子没有吃什么;日子满了,他就饿了。 路4:1-2 主耶稣教导门徒要注意人禁食的动机。我们禁食,是为了别人认为我们属灵,如法利赛人一样,还是为了亲近天父: 「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太6:16-18 符类福音(太9:15;可2:20;路5:34)记载法利赛人问主耶稣为何的门徒不像施洗约翰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祷告,主耶稣用比喻回答他们,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就不用禁食,但有一天新郎会离开,那时他们就要禁食了。意思是主耶稣实体与门徒同在时门徒不需要禁食,但是主耶稣有一天将会离开他们,那时他们就要禁食了。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岂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了。」 路5:34-35 教会历史的禁食 教会初期开始的时候,也有禁食的记载。第一个记载是安提阿教会的先知和教师在差派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出去传道之前禁食祷告(徒13:3)。第二个记载是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在加拉太各处选立长老时禁食祷告(徒14:23),然后把长老们交给主。 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 徒13:3 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徒14:23 教会教父也有许多禁食的记载。比如“主通过十二使徒的教导”(Didache,第二世纪初)里记载教父鼓励基督徒一周禁食两次。教会两千年历史也有许多关于禁食与灵命成长的教导和实践。 总结 根据旧约的例子,与新约主耶稣基督的例子与教导,和加上使徒行传初期教会,教父们和教会两千年的历史的例子与教导,禁食和灵命的成长是紧密的关系。旧约和新约的信徒,因为悲哀,悔改,祈求,亲近神,寻求神的旨意,和其他原因,有禁食的例子和教导。所以在21世纪的基督徒,在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实践禁食帮助我们面对在人生里面跟着主耶稣要面对的种种问题。但要注意主耶稣的警告,禁食的动机不应该是为了向别人要显出自己有多敬虔,而是为了在暗中亲近天父。主耶稣在禁食的时候被撒旦试探,主用申命记里的话回复撒旦: 耶稣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路4:5 这个记载能够帮助我们思考禁食的动机。有时人为了吃喝忙碌,却忘记与神亲近,在合适的时候,禁食能够帮助我们分别为圣,专一的读神的话,与神祷告,向神祈求,亲近神。当家庭或者教会正在面对特别的事,要寻求天父的旨意时,也可效法安提阿教会和使徒保罗与巴拿巴,禁食祷告,一同向天父祈求。但要留意,我们不要认为禁食的基督徒比不禁食的基督徒属灵。也不要求别人禁食,把禁食当成基督徒的律法,因禁食的重点不是人的身体不吃东西,而是人的里面有没有与天父交通。如果我们没有与天父交通,不管禁食多久都对我们的灵命成长没有帮助。 愿天父赐福与你。

旧约的律法和基督的律法的关系

旧约的律法是耶和华神藉着摩西向以色列人所启示的话,记载在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 新约提到律法的时候,大部分的时候是指旧约的律法,如: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7:17-18)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基督徒不是活在旧约里,而是活在新约里。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希8:6-7) 所以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因主耶稣与基督徒所立的约不是旧约,而是新约: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 主耶稣的教导,就是基督的律法: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2)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 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9:21) 这是基督徒要遵守的: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主耶稣曾经归纳旧约律法的原则,就是爱神和爱人: 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 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可12:29-31) 阅读新约,我们可以归纳爱神和爱人也是基督的律法的原则。所以基督徒应该爱神和爱人,这是讨主喜悦的事。

为何流便和犹大都犯了淫乱,王却可以从犹大支派出来?

因为雅各对犹大的祝福,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开他两脚之间,圭和杖是王权的代表(创49:10)。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祝福,有特别的权柄。 王出于那一个支派,不在乎人的行为,乃是在乎召人的主(罗9:11)。 在马太一章王的家谱里,每一个人,从亚伯拉罕到约瑟,都是罪人,里面包括有极坏的王如亚哈斯。犹大的狮子(创49:9-10;启5:5),万王之王道成肉身,就是要拯救罪人。

大卫数点军兵的数目

书 以色列人 犹大人 撒母耳记下24:9 800,000 500,000 历代志上21:5 1,100,000 470,000 区别 300,000 30,000 原因 撒母耳没有记载288,000服侍王的特种部队(代上27:1-15) 有可能区别是便雅悯数目(历代记21:6) 圣经有两处记载大卫数点百姓的数目,一处是在撒母耳记下24:9,另一处是在历代志上21:5。两处记载的以色列人和犹大人的数目不一样,这两个数目如何协调呢? 第一,我们要明白圣经里的大数目有许多时候是以整数来计算。撒母耳记下24:9提到800,000拿刀的以色列勇士,这是一个整数,真真的数目可能是790,512人,或者804,123人,作者把数目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十万位数。这个就能够解释犹大30,000人的区别,但不足够解释以色列300,000人的区别。 第二,不同的作者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方法计算人年数,在这里撒母耳记下和历代志上的作者是用不同的方法记载人数。在大卫王的年代,大卫有庞大的特种部队,这种部队有12班,每班有24,000军人,所以总共有288,000军人(代上27:1-15)。撒母耳记的作者选择不记载这些特种部队,可能是因为这288,000军人的特种部队的数目已经是以知之数,没有必要再次记载。但是历代记的作者却选择记载他们。800,000加上288,000就是1088,000,还差12,000人。历代记的作者很可能把数目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十万位数,就是1,100,000人。 第三,犹大人的区别有30,000。这个区别也有可能是因为撒母耳记的作者把便雅悯族的人数算在犹大人的数目里,但是历代记的作者却没有。“惟有利未人和便雅悯人没有数在其中,因为约押厌恶王的这命令。”(代上21:6)。便雅悯族的产业的位置是连接在犹大族的产业的北方,所以把便雅悯计算在犹大族里是合理的。

基督徒应该上法庭控告或者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第一)神的安排是在地上设立政府的制度,赏善罚恶,基督徒应该准守律法。 在摩西年代,神吩咐摩西拣选70个长老,在西奈旷野作以色列人的官长,写在摩西审判百姓(出18:13),治理百姓(民11:16)。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从以色列的长老中招聚七十个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长老和官长的,到我这里来,领他们到会幕前,使他们和你一同站立。 (民11:16) 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也吩咐他们要设立公正的法庭: 「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 (申25:1) 在神的律法里,包括了许多民事案件的律法,比如伤了别人的身体或者物件需要赔偿的原则: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後却无别害,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出21:22) 从这里我们看见神的安排是要在地上设立政府的制度为了维持社会的次序,刑罚作恶的人,称赞行善的人。基督徒应该顺服国家的律法,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罗13:1-7)。所以如果政府要求我们上法庭,我们应该顺服,作好一个公民该有的责任。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罗13:1-7) 第二)产业的转移需要公开的见证。 波阿斯要买以利米勒产业,因为有一个比他还亲拿俄米的亲属,所以去了城门请10位长老作见证(得4:2)。城门是旧约世代以色列执行民事法律的地点。所以若基督徒与别人有产业的交易,在应该要根据他所居住的社会里所认同的法律进行交易。 在城门坐著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得4:1-2) 第三)但如果作官的命令违背神的命令,基督徒应该听神的命令,不应该听作官的命令。 於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 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使徒 4:18-20) 第四)基督徒之间有纠纷应该在基督的身体内解决。 基督徒是天国的子民,天国的律法与地上的律法不同。地上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上法庭控告亲朋戚友。天国的子民要学习情愿吃亏(林前6:7)。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麽不情愿受欺呢?为什麽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林前 6:1-8) 基督徒彼此之间有争执,不应该在不信主的人面前彼此告状,要学习彼此相爱,彼此谦让,有必要时,请弟兄姊妹作见证,如果解决不了,就邀请教会的带领人帮忙协调,根据圣经的原则劝勉和化解问题。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太 18:15-17) 第五)如果有一方犯了法,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 以下是几个犯了法律的例子: 在这种情况,基督徒应该根据马太福音18章的教导,寻找主内的肢体帮助。如果事情不能解决,就要联系教会的牧者。在适当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受害者,教会的牧者也应该协助受害者寻求法治人员的帮助。基督徒应该尽我们的力量为逼迫我们的人祷告,但不必把自己放在危险的环境,有必要时需要与行暴力者保持距离。 我儿,你要作智慧人,好叫我的心欢喜,使我可以回答那讥诮我的人。通达人见祸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箴 27:11 -12 第六)基督徒如果得罪了别人,应该向神悔改,然后主动的向对方道歉,寻求与对方和好。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太 5:23-26) 第七)政府的法庭制度是神设立维持社会的次序,基督徒面对世界的问题有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政府的法定制度是神设立的(罗13:1-17)。基督徒面对不信主的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连保罗在必要时也使用法律的途径。比如保罗在腓立比在腓立比的官长关在监狱里之后被释放,保罗提出他是罗马公民,在还没有经过法庭的审判定罪就把他关在监狱里是违法的(徒16:37)。当保罗在耶路撒冷被罗马兵鞭打,保罗提出自己生来就是罗马公民,还没有被审判就被鞭打是违法的(徒22:25)。保罗在凯撒利亚被巡抚非斯都审问的时候,非斯都要把保罗带去耶路撒冷受判,保罗却因为自己是罗马公民,要求上告于凯撒(徒25:11)。 第八)基督徒不要自己伸冤,要学习信靠主,因伸冤在与主;主必报应 基督徒不应该自己伸冤,要学习等候神公义的审判。我们的神是公义的神,祂必定会审判行不义的人。有时审判是在今生执行,有时不会。但是神必定会在永生里执行公义的审判(罗12:19)。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