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爱仇敌?(马太福音5:43-48)

开始 亲爱的主内弟兄姊妹,主日上午平安。如果你最近才来到我们教会,再次欢迎你来到这个大家庭,与我们一同敬拜神。 我们开始的时候有一个祷告。天父,我们以敬畏的心来到你的面前。今天早晨,求你的圣灵跟我们说话。我们愿意聆听主在两千年前《登山宝训》里面对门徒所说的话,求你帮助我们明白主在我们身上的心意。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我们现在一同学习《马太福音》。我们到了《马太福音》的《登山宝训》,第五、六、七章。我们在第五章停留了相当长的时间,大概应该是第九次讲第五章。今天是第五章的结束,也是第五章的高潮。 我先把经文读给弟兄姊妹听。我们今天会一同学习第五章的最后一段,第四十三节到四十八节,《马太福音》5:43–48: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愿主祝福祂的话。 回顾: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登山宝训》第五章里面,主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第二十节下面,从二十一节一直到末了四十八节,主告诉我们六个例子,什么是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祂告诉我们,恨人就如杀人;主耶稣教导我们,犯了淫念就是犯了淫乱;主耶稣告诉我们,除了婚外情以外,离婚就是犯了淫乱,婚姻应该是一个终生、忠心一生的连接;主也告诉我们,门徒不应该随便发誓,门徒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人;上周我们学习到,见证主比坚持自己的权利更重要。 今天我们就来到最后一个例子。今天主教导门徒:要爱你的敌人。主把最后、要求最高的放在最后。今天是第五章主教导的高潮。爱敌人是最难的,最难的。为什么主要我们爱仇敌呢?为什么主要教导祂的门徒爱敌人呢?这个就是我们今天要思考的。我们的盼望,是从主的教导里面得到这个答案。 一、我们要爱仇敌,因为我们是天父的儿女 为什么主要我们爱仇敌?第五章四十三节,主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我们已经很清楚了,这句话主说了六次,就是说这些犹太人的拉比会这样子教导:“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当爱你的邻舍”是旧约圣经的教导。在旧约圣经里面,神教导以色列人要爱你的邻舍。经文出自《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所以我们看见,在旧约里面,律法跟爱不是对立的。我们有时候错误地觉得律法没有爱,好像新约里面才有爱。不是的。在旧约里面,耶和华神已经吩咐祂的子民要爱人如己。 但是,当法利赛人教导“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的时候,他们的教导是有偏差的,因为这个教导降低了爱的要求,也降低了爱的范围。为什么我说降低了爱的要求呢?因为在《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里面,它是说要爱人,后面还有一个词说明爱到什么程度——“如己”。爱别人好像爱自己一样的程度。法利赛人把“如己”省略掉。 弟兄姊妹,你爱不爱你自己?我们都爱嘛。我们都去运动,我们都去买化妆品——不是我,女生去买化妆品;男生去健身。我们都爱自己。神的要求是爱邻舍,好像爱你自己一样,这个是神的要求。法利赛人教导的时候就省略了“如己”,但当主耶稣教导爱人的时候,祂解释旧约的时候,主耶稣把“如己”保留下来,没有省略掉。 因为在《马太福音》里面,后来还有两次,主耶稣说到《利未记》爱人的教导,主耶稣都会说“爱人如己”。你可以翻一翻你的圣经。《马太福音》十九章十九节,主说:“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同样的,《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八到三十九节,说到诫命中最大的就是爱神,其次就是爱人如己。主耶稣没有把“如己”丢掉,因为这是神极高的标准。神要以色列人爱人如爱自己一样。 所以法利赛人不但降低了爱的要求标准,他们也降低了爱的范围。因为法利赛人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在摩西五经里面是没有“恨你的仇敌”的。这个是法利赛人的解释。他们为什么这样子解释呢?他们推论:既然神说你要爱人,他们想到的是以色列人。那么其他人呢?外邦人呢?仇敌呢?那些就不需要爱,而且不但是不需要爱,而且要恨。他们说:“你要恨你的仇敌。” 在以色列,除了法利赛人,还有很多不同的群体,其中一个群体叫作爱色尼人(Essenes),就是和死海古卷有关的那群人。今天我们去以色列、去死海的时候,会看见死海古卷的山洞。这些爱色尼人在主耶稣的时代生活,他们的文字里面也有写着要恨你的仇敌。可能他们表达了当时犹太人一个普遍的教导。犹太拉比教导要爱你的邻舍,表示你要爱自己的同胞;但对于敌人呢?你要恨。 但是律法怎么说呢?同样是《利未记》十九章,我们继续读,读到下面三十三到三十四节,神说:“若有外人在你们国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负他。和你们同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并要爱他如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就是摩西五经神的话。祂说:“你们当中的外邦人,把他当成跟本地人一样,爱他们如己。”神说,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犹太拉比的教导,把神对于爱别人的要求标准和范围都降低了。 那么,“当爱你的邻舍”,究竟谁是你的邻舍?在主耶稣眼中,谁是邻舍?有一次,在《路加福音》里面,有一个律法师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主耶稣用一个故事来回答。这个故事就是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抢劫,东西全部被拿走,衣服也被拿走。有祭司经过,却不管他;有地位的人经过,也不管他。最后有一个撒玛利亚人去帮助这个犹太人。 主耶稣说,这个你通常看不起的撒玛利亚人——因为撒玛利亚人跟犹太人是对立的——他反而是这个人的邻舍。主耶稣就是说,你的邻舍不单只是与你和好的人,就是那些对你不好的人,也是你的邻舍,你当爱他们。 “要爱你们的仇敌” 四十四节,主就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这是第六次主这样子说。主每一次都说,犹太人这样子教导,“只是现在我——神的儿子、天国的王——告诉你们,真正神的心意是什么。”我们看四十四节:“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我发现刚才领会的弟兄带领我们读《路加福音》相平行的经文,《路加福音》6:27–28:“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英文的 King James Version 在《马太福音》这一段经文里面也有这些内容,因为它所使用的抄本里面有这些文字。 主教导的重点是爱。神要我们爱人,不单只是爱我们的邻舍,也是要我们爱我们的仇敌。保罗也有同样的教导。在《罗马书》十二章十四节,他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主的要求合理不合理?弟兄姊妹,很不合理的,就是违背了人生存的原则。敌人当然是要防备他,或者甚至攻击他,怎么会爱他呢?主的要求对于人来说是陌生的,简直不是人的做法。不是地上的人的做法。主的要求是属天的人的做法。主的要求是属天的。 天父怎样爱人 主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子做?四十五节:“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主耶稣说,你们要爱仇敌,因为神也是这样。神不单只爱那些相信祂的人,神也爱那些不相信祂的人。神给阳光给相信祂的人、给好人,也给那些坏人。神降雨,不是只是降在教堂里面,祂会降在整个波特兰。波特兰不信祂的人,神也是降雨。雨水是神的供应。如果不是神让天下雨,天不会下雨。主耶稣的逻辑是:我们爱人,因为神就是这样;我们要爱仇敌,因为神就是这样。 这里你千万不要误会,以为神既然爱所有的人,那是不是说所有的人最终都会得救呢?是不是说所有的人最终都会上天堂呢?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进天国呢?当然,我们是福音派的弟兄姊妹,我们知道不是,因为新约不是这样子教导。 一些不承认圣经完全是神默示的团体,他们会说:“你看,神爱所有的人,所有的人最终都会得救。”这个不是这里的教导。这里教导的是,圣经有两个关于恩典的概念:一个恩典是救恩的恩典,是特别的恩典;另一种恩典是普通的恩典(common grace)。主在这里教导的就是 common grace,普通的恩典。普通的恩典就是说,创造宇宙万物的神,祂赐阳光跟雨水给所有的人,不管你是基督徒还是不是基督徒。这里说的是普通的恩典,不是特别的恩典。特别的恩典是给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爱仇敌不是成为神儿女的功德条件 这里也不是说,我们要爱仇敌才能够得救。如果你只是这样子读的话,四十五节看起来好像说,你要爱仇敌才能作你天父的儿子。如果是这样子的理解,我们就会与圣经明显的“因信称义”的教导违背。 读经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我们要以清楚明了的经文去解释那些不清楚的经文。我们不可以反过来用不清楚的经文去解释那些清楚的经文。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我们能够称义,是因信称义。因信称义是基督徒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真理。 《约翰福音》一章十二到十三节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凡接待祂、凡信祂的人,神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加拉太书》三章二十六节也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所以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是因信成为神的儿女。 其实《登山宝训》,我们读圣经,都要明白上下文。《登山宝训》开始的时候,祂就告诉我们,什么人才是天国的子民。《马太福音》五章三节:“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就是虚心的人、灵里贫穷的人,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的贡献可以帮助自己进入天国,自己里面没有任何的好能够救自己的,就是这种人。主说:“天国是他们的。”后面的话都是跟这种人说的。 而且前面已经说到门徒跟神的关系。前面八福里面,五章九节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五章十六节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所以主耶稣在之前已经告诉门徒,他们跟神的关系是一个特别的关系,这个关系是爸爸跟孩子的关系。 有人说:“以恶对善是撒但的作为,以善对善是人的作为,以善对恶是神的作为。”撒但要我们以恶对善。我们人觉得,好人的话就是以善对善。但对于神来说,神是以善对恶。 中国文化中的“有仇必报” 我从小很喜欢金庸小说。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金庸迷?我所有的金庸小说都看完了,小学还没毕业就看完了。我除了洗澡跟睡觉不看,每天都看。 金庸小说里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情节是什么?报杀父之仇。你们都笑,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我们都受了金庸小说很大的影响。《射雕英雄传》的主角郭靖,从小就知道他爸爸被人杀了,他就要练武功,报杀父之仇。报杀父之仇,天经地义,应该的。不报才是不义、不孝,是吧?这个可以说是中国武侠小说所表达出来我们人的这种想法。 报杀父之仇,天经地义;有仇必报。这个是我们人性天然的一种反应。但是主耶稣的教导和我们这种天然的反应是相反的。主耶稣不是说:“有仇必报。”主耶稣是说:“你要爱你的仇敌。” 爱仇敌不是我们成为神儿女的条件,爱仇敌是我们成为神儿女的一个特征。基督徒跟其他人不一样,因为其他人就是以恶对善;好一点的人就是以善对善;基督徒以善对恶。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祂也是这样子对待那些攻击祂的人。而且十字架的钉子不能拦阻主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其实,要爱一个仇敌,是天然的人做不了的。怎么爱呢?仇敌——巴不得揍他一拳呢!怎么爱他呢?这个只有一个新的生命才能做到,一个超然的生命、属天的生命、属神的生命,才能够做这种事。 所以这里五章四十五节,不是说我们要爱仇敌才成为天父的儿女。就好像我们教会最近有几家人生宝宝。那个婴孩,不是因为他像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才成为他的爸爸;是因为那个男人是他的爸爸,那个婴孩才像那个男人。我们不是因为做了好事才成为神的儿女;我们是因为被圣灵重生,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我们才会有好行为。 … Read more

为何要爱仇敌?(马太福音5:43-48)

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
为何要爱仇敌?(马太福音5:43-48)
Loading
/

当别人伤害你、误解你,甚至成为你的仇敌,你会怎样回应?主耶稣在马太福音5:43–48提出一个违背人天然本性的命令:“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为什么基督徒要这样做?因为我们是天父的儿女,而儿女应当越来越像父亲。我们原本也是神的仇敌,却因基督的十字架蒙爱、得赦免、与神和好。只有当我们看见自己所蒙的恩典,才有能力以恩典对待那些不可爱、甚至伤害我们的人。爱仇敌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蒙恩之人生命被福音改变的记号。 讲道文字稿: https://logoszoes.org/matthew-ch5-v43-48-love-enemies-2026-transcript/ Youtube 频道:https://www.youtube.com/@logoszoes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ken.yeo.logoszoes/ 网站:https://logoszoes.org/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kensyeo

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利吗?(马太福音 5:39-42)

开始祷告 天父,我们感恩,能坐在这里敬拜你,是你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原本是世上的人,是你拯救了我们,让我们成为你的儿女。我们今天早上求主你的灵帮助我们,打开我们的耳朵,打开我们的心眼,让我们听见、看见主你的心意,好让你的旨意能够成就,你的名在波特兰、在教会被高举。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引言 我们欢迎大家来到波特兰华人福音教会的主日敬拜。如果你是第一次或者最近来的,我们现在正在学习《马太福音》的登山宝训,已经到了第五章。如果你有圣经,请翻开《马太福音》5:38–42,我念给大家听: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愿神祝福祂的话。 现代的人很重视人的权利。我有说话的权利,我有选择的权利,我有被人尊重的权利,我有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我有选择怎样使用自己时间的权利,我也有选择怎样使用自己金钱的权利。这些权利本身没有错,我们甚至也应该维护合法的权利。但是问题是:当有人侵犯我们的权利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一定要坚持我们的权利?当我们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一定要坚持到底?这是我们今天要回答的问题:当我们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利? 今天这段经文会帮助我们从圣经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马太福音》第五章里,主耶稣说:“你们是盐,是光。”又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然后主给了六个例子。今天这个是第五个,下周是第六个。主把最难的例子放在最后:今天告诉我们怎样回应恶人,下一段告诉我们怎样回应敌人。这些都是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的例子。 今天我们从三方面来看。第一,旧约对于我们的权利被侵犯是怎么说的;第二,我们看主耶稣怎么说,也看其他新约作者,特别是保罗怎么说;第三,我们要思想这段经文与福音有什么关系。我们读圣经,不管读哪一本书,都要思想它跟福音有什么关系。 重点一:旧约的教导——“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为什么要看旧约呢?因为主耶稣在38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有拉比、有法利赛人这样教导。这确实是旧约里神的话。“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样的经文出现在旧约三个地方:《出埃及记》21:23–25、《利未记》24:19–20,还有《申命记》19:21。为了时间的关系,我们只看《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这三个地方讲的是同一个原则,我们明白第一个经文,也就能够明白其他经文。 《出埃及记》21:23–25说:“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这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教导,在法律上有一个拉丁文叫 lex talionis,就是“同等刑罚原则”。意思是,一个人造成什么程度的伤害,就应当接受与他的行为相称的刑罚或赔偿。神这样启示,也表明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我的生命跟你的生命一样重要,你的眼睛跟我的眼睛一样重要。 但是旧约这样教导,并不是鼓励人去报复,因为《利未记》19:18很明显地说:“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所以耶和华不是说:“你伤害我的眼睛,我就立刻伤害你的眼睛,因为我要报仇。”那不是这条律法的意思。 我们要看上下文。我们读圣经,不会希腊文没有关系,不会希伯来文没有关系,但是一定要会看上下文。《出埃及记》二十一章的上下文,是神告诉以色列人怎样把十诫应用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以色列人要进入迦南地,建立一个国家,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和政府要用什么原则来执行公义?所以这些条例是给审判官、给法庭使用的。 请看《出埃及记》21:22,因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在后面的经文,但前一节已经告诉我们这个背景:“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所以接下来所说的,是告诉以色列人怎样维持社会的秩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是给个人私下报仇使用的,而是给法庭执行公义使用的。 神为什么设立这样的律法?第一,是让作恶的人得到他该有的刑罚。第二,是让受害者得到公义的对待,免得他因为觉得不公平,就在私底下报仇。换句话说,神设立这种法律,正是为了限制人的报复。 但是到了主耶稣的年代,法利赛人却把“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用在个人生活里面。你伤害我,我心里不服,我马上照样伤害你,结果两个人都受伤。他们把本来限制报复的律法,变成了给个人报复的借口。这是滥用神的话。 到了新约,这种在法律上由“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所体现出来的公义原则仍然存在。我们看新约对于政府的教导就知道,政府是神设立的,掌权者也是神设立的。为什么神要有政府、有法庭、有官员?因为人是罪人,我们会犯罪。如果没有法律、没有法庭、没有审判官,你可以想象波特兰会发生什么事情吗?你可以想象美国会发生什么事情吗?法律不能解决人的罪,但是法律可以约束罪。 《罗马书》十三章是新约中关于政府非常重要的一段经文。保罗说:“在上掌权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为什么神设立掌权者?保罗接着说,做官的“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又说:“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赏善罚恶,是掌权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神知道人有罪,所以设立政府、法庭、法官和法律,好让人与人发生争执的时候,社会仍然能够执行一定程度的公义。当然,我们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掌权者有时候并没有忠实执行神所托付的责任,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从神设立政府的目的来说,掌权者应该赏善罚恶;一个人伤害别人,就应该按照他所造成的伤害接受适当的刑罚或赔偿。 所以今天这段经文不是教导我们,基督徒不可以在法庭上寻求公义,也不是告诉我们社会不需要警察、不需要法官。神借着法律和法庭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公义,也避免人在私底下报仇。 但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个人关系里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当另外一个人——弟兄也好,你的丈夫也好,你的妻子也好——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应该怎样回应?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还是有另外一种回应? 所以第一点让我们看见,在社会和司法层面,神设立公义的原则;但接下来,主耶稣作为天国的王,要告诉祂的子民:在个人关系里面,你们应当怎样彼此对待。 重点二:主耶稣的教导——不要报复,要以恩典待人 主耶稣在39节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一些基督徒,比如门诺派、贵格会,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基督徒都不能使用武力,包括不能参军、不能打仗。这种立场叫作基督教和平主义,Christian pacifism。他们认为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使用武力。 但是许多福音派基督徒并不认为这是主耶稣在这里所教导的意思。主耶稣不是在这里取消警察、法院和国家维护秩序的责任;祂是在讲个人关系。接下来主耶稣用了四个例子,帮助我们明白“不要与恶人作对”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例子:别人羞辱你 主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当时如果一个人用右手手背打别人的右脸,重点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疼痛,更是一种公开的羞辱。也就是说,你的尊严受到侵犯,你觉得自己的权利被人践踏。 这里首先要明白,主耶稣经常用一种叫 hyperbole 的表达方式,就是夸张法。比如主耶稣说,宁可砍掉犯罪的手,也不要整个人下地狱。主耶稣不是叫人真的靠砍掉手来解决罪的问题,而是用强烈的语言让听众醒过来,看见罪的严重性。这里也是一样。 其次,主耶稣是在教导一个原则,而不是叫我们咬文嚼字。如果有人说:“主耶稣只是说打右脸的时候不能还手,那别人打我的鼻子,我就可以还击了。”那就是完全没有明白主的话。主耶稣要教导的原则是:别人羞辱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应该以报复回应,而应该以恩典对待他。 以前我在中国服事的时候,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弟兄来参加聚会。他来了几次,很认真听道,也很认真参加聚会。有一次他约我谈话,拿着一个厚厚的本子,一边问问题一边做笔记。他问我:“杨弟兄,我是一个老军人、党员。主耶稣说,别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去。那么如果中国被敌人攻击,是不是也不应该还手?” 因为我们当时是在家庭教会,我心里还想:这个人是不是来调查我们的?而且他还把我的回答记下来。我就告诉他:“这是主耶稣教导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耶稣没有教导一个国家被别人攻击的时候,不可以保护自己。”他好像很满意。 聚会结束以后,我们几个带领的弟兄还觉得这个人需要注意,甚至有人跟着他,看他到底去哪里,结果他只是去睡午觉。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其实是一个非常爱主、非常可爱的弟兄。 我要表达的是,这段经文不是在讨论国家战争,而是在教导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你的尊严被人侵犯的时候,不要报仇,不要用报复回应对方,而要以恩典回应。 第二个例子:别人侵犯你的财产 主耶稣说:“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当时的人通常穿两层衣服,里面一件,外面还有一件。外衣不只是普通衣物,也是一个人很重要的财产。旧约甚至规定,如果一个穷人把外衣拿去作抵押,到了晚上也必须还给他,因为他需要用它来保暖。 所以这件外衣是他合法拥有的东西,是他的权利。但是主耶稣说,当别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主耶稣当然不是教导说,别人拿了你的里衣,你就必须把自己所有衣服都脱掉。祂仍然是在用非常强烈、形象的语言教导原则:当别人侵犯你的财产权利时,不要让报复的心控制你,要以恩典对待他。 第三个例子:别人侵犯你的自由 主耶稣说:“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当时罗马人统治犹太地,罗马兵有权征用当地人,让他们帮助搬运行李一罗马里。犹太人非常讨厌这种制度,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自由受到罗马人的侵犯。 但是主耶稣对祂的门徒说,当罗马兵强逼你走一里路的时候,你不要带着怨恨走那一里路,而是愿意再多走一里。别人强迫我们、侵犯我们自由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用埋怨和报复回应,而是要用恩典来回应。 这就是天国子民发挥盐和光作用的一种方式。别人预期你会生气、会怨恨、会报复,但是你却表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命。 第四个例子:有人向你求助 主耶稣说:“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在旧约里面,《申命记》15:7–8和《利未记》25:35–37都教导同一个原则:神的百姓看见穷乏的弟兄,不应该硬着心、紧握着手,而应该松开手,照着他的需要帮助他。 这是神的心意。神要祂的子民成为一个慷慨的子民,供应真正有需要的人,好让他们在神百姓的生命中看见,神是一位充满恩典的神。 前面三个例子都是别人让我们受委屈、吃亏,或者侵犯我们的权利;到了第四个例子,主耶稣把原则进一步扩展。现在不一定是别人得罪了我,而是有人有需要来向我求助。这时候我们也很容易说:“这是我的钱,我为什么要帮助你?”或者:“我的时间很宝贵,我为什么要花时间帮助你?” 主耶稣的意思是,我们不应该成为一个吝啬、只抓着自己所有的人,而应该慷慨地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二十多年前,有一个弟兄来找我,说:“杨弟兄,你可以借我一点钱吗?”那时候他要借的钱,对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我自己也没有很多钱,但是我读到主的这段话,就很挣扎。我怎么办?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借给他。 《路加福音》6:34有类似的教导:“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所以我想,我也不要一直追着他要。结果二十年过去了,他真的没有还。 … Read more

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利吗?(马太福音 5:39-42)

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
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利吗?(马太福音 5:39-42)
Loading
/

当别人羞辱你、占你的便宜、侵犯你的自由,甚至向你提出会让你付代价的请求时,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利吗? 在马太福音 5:38–42,耶稣挑战门徒一种完全不同于世界的生活方式:不是“以眼还眼”,不是凡事为自己讨回公道,而是在个人关系中拒绝报复,以恩典回应伤害,以慷慨回应需要,以善胜恶。 但这并不是一条靠行为进入天国的道路。相反,耶稣自己拥有一切权利,却甘愿受辱、受苦、走上十字架,为罪人舍己。我们不是因为活得像耶稣才蒙神接纳,而是因为在基督里蒙了恩典,才开始越来越像祂。 这篇信息将帮助我们思想:当自己的尊严、财产、自由和利益受到挑战时,天国的子民应当怎样回应?什么才是真正胜过报复、自私和“我一定要讨回来”的力量?

基督徒可以发誓吗?(马太福音 5:33–37)

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
基督徒可以发誓吗?(马太福音 5:33–37)
Loading
/

耶稣说:“什么誓都不可起。”这是否表示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发誓?本篇讲道首先从旧约说明,神并非禁止一切起誓,而是禁止假誓、背誓和食言;随后从新约、耶稣面对大祭司、保罗的言语,以及马太福音23章的背景,解释耶稣所对付的是人用誓言遮盖日常生活中的不诚实。天国的子民平常不需要靠誓言增加可信度,因为我们每一句话都在神面前。最后,讲道指出谎言显出人的罪,也显出我们为什么需要福音:耶稣为罪人而死,使我们成为新人;而神自己绝不说谎,祂的应许完全可信。因此,即使诚实需要付代价,基督徒仍可以信靠神,活出盐和光的见证。